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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把王菊的表情包扔到公司群里的时候,很多人回复了我一个黑人问号。我很吃惊,大家对于一个首播播放量接近2亿的综艺节目,表现出超乎寻常的朴素。
我决定好好研究一下这件事情,终于发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非主流了。
我说的非主流,不是10年前的那种“爆炸头、火星文、45度角仰望天空”,而是区别于当下“主流群体”的一群人。
他们从不追热门的影视剧、不听民谣和嘻哈、不刷抖音跟快手,更不去网红店打卡....
炒得越热的东西越是不想关注。即使是一些优秀的剧集或者综艺,也是等热度消失之后才去慢慢品。他们对于主流推崇的事物,大都喜欢不起来。
俨然有些“遗世独立”的姿态。
秉持着“求同存异”的态度,我郑重其事地采访了我身边几位平时看起来就不怎么正常的同事,结果采访完我笑了。
"非主流人群"越来越成为主流了。
非主流人群
作者:因为想红起内讧
我跟女朋友谈恋爱时,差点因为购物方面的冲突而分手。
她喜欢追潮流,关注了一堆网络博主。不管是买衣服饰品,还是吃的喝的,都要先去博主那里寻觅一番。
网红店铺上新,她会马上下单;
出去逛街,非拉着我去喜茶丧茶排队打卡。
鉴于她过于走火入魔,我去买了网红脏脏包和小区楼下5块一斤的鸡蛋糕,给她做实验。
我把她眼睛蒙住,跟她说这两个都是网红甜点,让她品尝一下哪个好吃。
结果,5块一斤的鸡蛋糕取得了碾压式胜利。
其实我对网红的东西没有什么偏见。
AJ没火之前,我也爱买。
现在火了,假货横行,东西变了,感觉也变了。
搬来现在的小区后,我带她去楼下那家一直开到凌晨三点的“胖子烧烤”吃过几次,她现在不嚷嚷着非要去小龙坎和海底捞了,隔三差五也会自己去烧烤店打包几只羊肉串。
我平时喜欢收集旧磁带和CD,这种东西不像以前那么烂大街,只有藏在街头巷尾的小店里偶尔会有。
小店都很小且难觅,但胜在安静。
对我来说,安静就挺好的。
民谣还没火的时候,我收藏了将近300首歌,几乎涵盖了国内所有的独立民谣歌手。
每次去丽江的时候,都愿意去大冰的小屋里坐坐。
听一些野路子的歌手在那里低吟或着嘶吼。
我并不是很关心他们背后的故事,但喜欢那种氛围。
听赵雷,是从《南方姑娘》开始的,从此他的每一首歌我都小心收藏着。
去现场听了三次,两次livehouse,一次剧场。14年的重庆,一个人去的《吉姆餐厅》,裹着大衣在外面排队,人很多,11月的夜色有点冷,但并不觉得落寞。
后来,赵雷火了,很彻底的那种。
他在《歌手》的舞台上唱起了《成都》,一时间,街头巷尾全都是这首歌。
民谣真正意义上走红了,不再局限于小圈子里。各大音乐排行榜上有了民谣的身影;网易云音乐里,《理想三旬》的评论数从1000直接飙升到了32万;马頔、尧十三、李志、陈粒、莫西子诗、鹿先森乐队……每个人都能随口说出几个民谣歌手或者乐队。
从此,我再也没有去现场听赵雷唱歌,也默默取消了收藏已久的民谣歌单。
对民谣依然欣喜,但没那么热爱了。
喜欢它的人那么多,不差我这一个。
我现在改听后摇了,这个东西没那么容易流行,我至少还能听几年,这多好。
前段时间,我一男闺蜜玩抖音入了魔。
走路上,让我假装不认识他,然后他从后面跑过来撩我。边跑边拍,拍完先把自己笑疯。
路人都用一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盯着我们,那种时候,我特别想真的不认识他。
我不爱看韩剧、不喜欢刷抖音、没下载过快手,特别鄙视用美颜,朋友们一度怀疑我不是女孩子。
每次网上什么东西火了,我身边的朋友都会去追。他们谈论那些东西时,我一句话都插不上嘴。
也因此自我怀疑过。
尝试着看了土偶和《创造101》。
但现实告诉我,有些事情是勉强不来的。
电影《后来的我们》上映的第二天,男闺蜜买了两张票。我正躺在家里看英剧《Him&Her》,他到我家把我从床上薅起来,说免费带我去陶冶情操。
电影结束的时候,男闺蜜哭成了泪人。
我一桶爆米花都吃完了,感觉味道还不错,肚子稍微有点饱。
给他递纸巾的时候,我开始思念我的英剧。按计划,这会儿三集都该刷完了。
我和男闺蜜都爱熬夜玩手机。
通常大半夜,他给我看抖音视频,我跟他分享贴吧鬼故事。
我知道,他很少点开我的鬼故事网页,就像我从来不看他的抖音视频一样。
在我看来,贴吧里波澜诡谲的鬼故事比千篇一律的抖音假视频好玩得多。
因为三个月没发朋友圈,我妈特地打电话把我批评了一顿。
她让我向表姐学习,每天至少发3条说说。
我这个表姐很争气,在某软件上划到了一个富二代男友,马上要订结婚了。
我妈恨的牙痒痒,说我手机也没少玩,怎么就玩不出个男人来。
其实我有男朋友,做流浪动物志愿者时认识的。
我们经常一起参加志愿活动,慢慢由趣味相投发展成互相喜欢。
我不喜欢聚餐和团建,每次都会借口我妈住院不去。她无可奈何,一直担心我会因此被公司开除。
其实我不宅,
只是推杯换盏的交际让我浑身不自在。
我会尽力规避掉一些无意义的主流社交活动,然后用这些时间跟男朋友去救助流浪动物。
每次参加志愿活动,我们都能认识很多新朋友。跟这些朋友在一起做喜欢的事,我很放松,也很愉快。
我追了林俊杰十年。
十年里,林俊杰像一个朋友,陪伴了我的青春。
喜欢林俊杰的第二年,他失声了。
同年17岁,我遭遇了人生第一场失恋。
那一年,有种和偶像共进退的感觉。
也是那一年,我被林俊杰彻底绑定了。
我追星很佛系:十年里,为他做过成本最高的事不过是集齐了他所有专辑并看了他三场演唱会。
最近公司新来的实习生都在追什么蔡徐坤、王子异,公司一群大龄老阿姨也加入了小年轻的队伍,从《偶像练习生》开始就忙着给他们投票。
现在又天天吵着要为他们打call、应援、追行程。
感觉跟她们有了代沟,特地去搜了这些新晋偶像的资料。
长得是都比林俊杰好看多了,但是他们的歌我是真喜欢不起来。
现在偶像像货品一样被批量生产,优质明星却越来越难寻。
喜欢林俊杰是我目前为止坚持最久的一件事情。
以后没什么意外也会一直坚持下去。
有些人,即使很遥远,即使我们素未谋面,但他一直是我的勇气和信仰。
我是男的,我喜欢留长发。
到现在我走路上还是会有人看我,以一种奇怪的目光。
但我都习惯了,
我自己开心就好,何必在意这些。
结婚快两年了,当初我就是靠这一头秀发追到我老婆的。
她是典型的圆脸,丹凤眼。
在我眼里,她有她的可爱。
一字眉流行的时候,我妹妹非要拉着她去纹眉毛。
我老婆挑着自己的纯天然浓眉说:“流行趋势天天换,我自不变应万变。”
感觉那是我老婆最美的时刻。
老婆有个姐妹,平时酷酷的,喜欢中性风,经常跟男朋友穿同款衣服、做同款发型。
有次我俩和那对情侣一起出去吃饭,旁边桌的两个女生在那里很大声地讨论她是否出柜了。
我老婆听完,直接走到她们桌子旁说:“不好意思,让你们失望了,旁边那个就是她老公。”
那时候我真的很庆幸我找了个好老婆,虽然有点傻。
但起码跟我臭味相投,而且善良。
这些朋友因为坚持不向主流妥协而在生活中遭受了各种冷眼与不解,他们任性,奇葩,倔强,傻里傻气,特立独行。
但他们也是真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