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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到底在谣什么?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有三件事,写在前面。

 

1.    今天和各位说的,仅限中国民谣中小众的那部分——真别纠结还算不算小众——既独立民谣,也是在2017年的今天说起民谣大家脑海里普遍响起来的那部分。在此之前同为民谣并大红大紫的校园民谣与台湾民谣有很多很高质量的纪录片已经介绍的很详尽了,不再赘述。


2.   我个人呢,一直以来,既不是流行音乐潮流的弄潮儿更不是专业的音乐人,接下来所有的描述,观点和感想,都是以从下往上的仰视与从后往前的探视视角写下来的。只是想和各位分享一下我听民谣的心路历程,仅此而已。


3.     第三件事呢,

        放到后面再说吧——



“第一次”

第一次接触民谣是什么时候来着,和大部分人一样,是从校园民谣开始的。

因为有一些大几岁的朋友和一个还算潮的母亲,所以我三四年级的时候,老狼、罗大佑、高晓松之类的名字一直在那个10厘米长,。那时候我还完全没有民谣这个概念,甚至认为电吉他和木吉他的区别只是配色不同,只是晚上睡觉的时候,脚边是清冽的月光,耳畔是口琴转啊转和校园里的枫叶,这种感觉,很舒服。


再后来呢,还是和大部分人一样,2013年芒果台《快乐男声》 ,一个叫左立的大男孩唱了一首《董小姐》 ;那一年,不把女孩当作一匹野马来爱,都不好意思表白;还是那一年,在北京,一个胖子放下合租的朋友刚刚写完的手稿,背着琴,脸上挂着笑,走出了阴冷狭小的地下室。

后来听说那稿子上写着“南山南”。


13年下半年认识了一哥们,他带我去了14年5月份的草莓音乐节,这个人和这张门票是真正让我打开了小众音乐这扇门,进去以后才发现从头至尾都在听的Hip Hop和说唱一直都在里面,熠熠生辉。


很晚吧,是真的晚,所以在13年听到万晓利06年的《这一切没有想像的那么糟》的时候,是真的感到相见恨晚。


“火了”

然后呢,就和各位经历或看到的一样——火了。


而且是,不要太火。


在这期间,有一小故事。15年的暑假,当时认得马頔的頔字念二声的人还没有这么多,下课时分,我给补课班一同桌听《南山南》,我说这歌会火,他不信,并且立下了“要是火了他吃桌子”这种誓言。一周之后,有个叫张磊的黑龙江人站上了《中国好声音》的舞台。

立下誓言那节课是那段课时最后一节课,下次开课我再去的时候,同桌便不见了,从此没有见过他。


民谣火了,

新粉丝们很高兴,纷纷感觉自己漂泊无依的灵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慰藉。

麻油叶很高兴,走先富带动后富路线的他们看到了自己在华语乐坛版图上的一席之地。

摩登天空很高兴,广州的草莓跨年夜数以万计的门票见证了草莓帝国的荣光。

(我是真的好想去好想去好想去啊嘤嘤嘤)


一部分老粉丝也很高兴,毕竟在从空想家乐队开始听陈粒的人心中,能去北京展览馆剧场看陈粒的演唱会,这无疑是一种幸福。


当然,有人高兴,就有人要生气。


另外一部分(前引号)老粉丝(后引号)就气得要死。


“一帮假文青,听几个药头嗑high了瞎几把乱弹就感觉自己要上天?”

“民谣当然是艺术,矫情怀旧脏话加生殖器的艺术。”

“那些口口声声说自己喜欢民谣的人,有几个了解过民谣的历史,有几个知道英国民谣和西班牙民谣的区别,有几个听过Édith Piaf 。网易云里下载几首宋胖子马啪啪李志就觉得自己引领文艺风潮的前进方向了。”

“人嘛,不过是求异。越小众越喜欢,一旦小众变成了大众,这些人也就离开了。”(看破红尘脸)

“……”

以上言论均摘录于知乎,豆瓣,天涯,以及各种新闻视频评论。排名不以素质分先后。

      这些气的发抖的民谣守望者们终于齐聚一堂,发出了振聋发聩的呼喊——

“民谣已死!”

       对于上述观点,我不想反驳,记得高晓松说过一段话:“小品出现的时候,有人站出来说话剧已经死了;流行音乐出现的时候,有人站出来说这不配称为音乐,这会毁了音乐。然而时间过去了,小品好好的,话剧也好好的,还有把小品和话剧结合的更好的麻花系列,拍了电影卖了15个亿。反而是那些喊着这会毁灭的人,却一麻袋一麻袋的死去了。”

       当然,高晓松在这些人眼中也不过是个借着酒驾刷存在感的文化骗子,他的话不值得被引用,更不值得被信服。

       所以我不会去辩驳,只希望可以寻得某方面的共识,然后引起一点点共鸣。

“想说的”

       我总觉得,在音乐只是音乐的时代,巴赫一样为上帝在作曲;江州司马一样会为琵琶女哭到青衫俱湿;唐明皇一样把自己孤岛一般的灵魂放在了《霓裳羽衣曲》里;司马相如一首《凤求凰》还是令卓文君卷了珠帘。

        先不论民谣是否已经不是民谣,哪怕商业化,娱乐化给其套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包装,民谣作为音乐的诗歌属性永远存在,且永远发光。我曾经在一场比赛中对马薇薇“水可以熄灭火,水不会改变火”这句话大做文章,但其实我针对的也只是这句话文法上的举例不当,这句话真正所应该注重的,则是后半句——“你认为神圣的,永远不会被玷污。而如果你认为可以被玷污,是因为它本来就不够神圣。”

        作为民谣的享用者——起码我是享用者,说不定会有创造者在看,如果真的有,我表示最高程度的敬意和荣幸——我想我们应该明白,生活是一条河,不能只看到脚下的那条船。

长卿一曲凤求凰

红尘煮酒在庙堂

月落花开人归去

不知岁月怎成双

我想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对了,这首诗题目叫“英语课偶得”

觉得LOW就没写

“第三件事”

       好长的一片推文啊,应该是咸井里最长得了吧。给耐心看到这里的朋友们先道一声谢谢。最开始,不是说有三件事想说吗,这第三件事呢,我想了想,还是放在这里谈吧。

       什么事呢?—— “伪民谣”

       某个晚上啊,我问一个朋友,“你喜欢的民谣歌手火了之后,你什么感受。”

       她想了想,然后说是酸,并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一直都很支持小众民谣走上大众舞台,并且很希望他们能火,起码嘴上是支持的。我说服自己的理由就是,如果宋冬野非得和马頔合租在北京地下室里得了抑郁症才能写出来《安河桥》的话,我愿意让宋胖子过得好一点。

       但是说实话,还是会酸。不知道为什么会酸,也许这是我人性中自私的一面,也许我也是个希望自己与众不同的俗人,更是一个伪民谣。

       好,我是一个伪民谣,从一个伪民谣的角度,我必须说一句,我还是爱民谣的啊。骂我们可以,但别说我们不配听民谣,剥夺别人爱的权利,莫不是世间最大的恶?所以啊,你是真民谣,你听歌;我是伪民谣,我也听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什么冲突的。

       可是你们又说了,“听可以,但别让我知道”。说实话,有点欺负人了,剥夺他人表达爱的权利,大概是世间第二等的恶吧。



PS.   思前想后,决定留一个板块给陈粒

我总觉得,陈粒不是一个民谣歌手。

嗯,我已经看到各位怒目而视的双眼了。

怎么说呢,周晓鸥说过一句话,说从乐队出来的人,身上一定会有一种劲。

当陈粒只有一把吉他,和一副嗓子的时候,我总感觉我在听一个Demo,而不是一首作品。就像《小半》,一定要有鼓,有和声,有设计,这个时候陈粒才是陈粒。记得陈粒刚刚凭借《奇妙能力歌》稍微有些名气的时候,一姑娘跟我说:“一提陈粒就说奇妙能力歌的都是煞笔。”她当时说这句话的心情我已无法考证,但后来我想过,为什么《走马》 《历历万乡》的陈粒就是陈粒,我觉得啊,哪怕有些歌一样没有鼓,没有和声,没有合成,但它们还是有设计,只不过是用陈粒那把嗓子来表现的。当然,陈粒的歌自然是民谣,可是陈粒不像一位民谣歌手,在某些方面,我还更倾向陈粒是“电子音乐制作人”的感觉。也许,不是民谣歌手来唱民谣,才成就了陈粒。


PSS.   最后对民谣歌手吸毒这件事,只有一句话想说:

“民谣还是民谣,董小姐还是董小姐,但宋胖子再也不是那个宋胖子。”

不想详谈,拒绝评论。

当然,你们要是留言回复来讨论这个话题,我还是会很认真的和你们讨论,不会拒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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