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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最高补贴3万,在南海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即可申领!

  • 发布时间:2023-04-19 23:50:29

最新红利政策出台!

只要你在南海养老机构

从事养老护理服务

就可申领就业补贴+岗位补贴!

最高3万元!

为加强南海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人才发展,南海区人民政府8月2日正式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试行办法》。只要符合条件,就能申请5000-10000元的就业补贴及5000-20000元的岗位补贴!

政策解读

目标: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海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南府〔2015〕44号)提出目标:按照佛山市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要求,4%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

床位缺失:南海2018年底60周岁户籍老人数达25万人,根据省厅要求,所需养老床位数约1.2万张,南海目前实际床位仅为4500张,在建3000多张。

护理员缺口较大:现南海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为3000多人,机构在册的护理员为300多人,远远不能满足南海养老的发展;护理员收入和工作强度不对称现象短期内不能消除,而且护理员工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人均在3000元。对护理员激励政策的出台是南海养老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核心提示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机构是指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获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在本区行政区域民政部门备案并纳入南海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监管的养老机构。

本办法所称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是指在养老机构中从事护理养老服务一线工作,并在南海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记的养老护理员,工作年限截至每年的6月30日。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同时符合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就业补贴申领条件

申请人申请就业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养老机构中从事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3年;

◆ 属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未满60周岁;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申请人在合同期内学历发生变化的,按最高学历计算)。

◆ 申请人在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从业的,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申请人申请就业补贴应向所供职养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佛山市南海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

◆ 最高学历证书及相关学历认证;

◆ 与所供职养老机构签订的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人属劳务派遣,则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及◆ 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

◆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就业补贴标准

◆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连续工作满3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5000元;

◆ 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所供职养老机构工作连续满3年且未获得前款第(一)项就业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0000元;

◆ 已获得前款第(一)项就业补贴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就业补贴时,按照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岗位补贴申领条件

申请人申请岗位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且在该养老机构中从事护理等养老服务一线工作满5年、满10年;

◆ 属养老机构在职人员,且未满60周岁;

◆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

申请人在公办养老机构(含农村敬老院)从业的,应当为该机构的编制外人员。

申请人申请岗位补贴应向所供职养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 《佛山市南海区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岗位补贴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

◆ 与所供职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如申请人属劳务派遣,则需提交劳务派遣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及同期的社保缴费证明;

◆ 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证书或岗前培训证书;

◆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岗位补贴标准:

◆ 养老护理员从事一线养老护理连续工作满5年但未满10年的,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5000元;

◆ 养老护理员从事一线养老护理连续工作满10年且未获得前款第(一)项就业补贴的,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0元;

◆ 已获得前款第(一)项就业补贴的申请人,在申请前款第(二)项就业补贴时,按照15000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补贴申办及发放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应在南海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登记,每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通过其目前在职的养老机构向各镇(街道)社会工作局提交就业补贴、岗位补贴申请及相关申请材料,各镇(街道)民政部门在每年7月5日前完成当年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申请材料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就业补贴及岗位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补贴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按1∶1负担。

经区民政局评审符合补贴条件,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按规定将申请补贴的50%于次年的3月31日前拨付至相关镇(街道),各镇(街道)于次年的4月30日前将有关补贴资金全额拨付至养老机构服务人员个人账户。

其他事项

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在申请补贴、接受核查时,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贴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对已经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养老机构不按规定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交申请材料或协助其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该养老机构领取当年度护理补贴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有统计显示

南海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4万

预计2025年将超过30万!

南海区实施该办法

旨在鼓励更多人参与养老服务

推动全区养老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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